有人质疑孟子说,你以往在齐国时,曾经拒绝齐王所送的一百镒黄金,后来宋国及薛地的君主,分别送你七十镒及五十镒黄金,你却都收下来,是否有标准不一,不为人知的道理呢…?
孟子说:在宋国时,因为要离开继续周游他国,宋君于是送我旅费,以便我完成后续的工作,所以我收下来了;而在薛地时,因为有人将对我不利,于是薛君送我金钱,以便我购买防身武器,并预防其他不时之需,所以我也收下来了。至于在齐国时,因为彼此并没有任何赠、受的理由,齐王送我钱,岂非要收买我,帮他歌功颂德,这不是君子所应为的…。
孟子的确是一位有智慧的人,真正把礼放在心里,而不是拿在手上。所以说,只要名正言顺、师出有名的馈赠,自然符合礼节,更不会有违法之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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